yao 发表于 1-29 09:35

国家网信办拟规定:合成人声、人脸替换等深度合成信息内容须进行显著标识

国家网信办拟规定:合成人声、人脸替换等深度合成信息内容须进行显著标识

1 月 28 日消息,国家网信办就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稿提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以下深度合成服务的,应当使用显著方式对深度合成信息内容进行标识,向社会公众有效提示信息内容的合成情况。

意见稿还提及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,发现深度合成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虚假信息的,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辟谣措施,并将相关信息报网信等部门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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