腾讯起诉腾迅不正当竞争胜诉,一审获赔30万
腾讯起诉腾迅不正当竞争胜诉,一审获赔30万近日,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等与远速修(天津)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。远速修公司曾用名为腾迅(天津)汽车科技有限公司。原告腾讯公司诉称:腾讯公司的第14425464号“企鹅”商标在相关产品上经过长期、大量的使用,构成驰名商标等。远速修公司在其网站及APP等使用“企鹅快保”文字等,容易误导公众,损害腾讯公司的利益。远速修公司同时使用了与腾讯公司字号“腾讯”相近似的企业字号“腾迅”,主观恶意明显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等。
法院认为,远速修公司在其官方网站、“企鹅快保Boss”APP及其他宣传活动中使用“腾迅(天津)汽车科技有限公司”名称,“腾迅”与腾讯公司字号相近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判决结果为远速修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30万元等。
页:
[1]